前不久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公告: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 “国酒茅台”商标已通过初步审查,如3个月内无异议,即可合法拥有 “国酒”身份。消息甫一传出,立即在全国白酒业引发强震。记者8月13日从汾酒集团获悉,该集团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全国首份商标异议申请书,请求不予核准“国酒茅台”商标注册。据了解,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,五粮液、泸州老窖等一批知名白酒企业也通过各种方式,纷纷表示反对。
对于“国酒茅台”的说法,国人其实并不陌生。但业内人士指出,多年来这只是企业的自行宣传,此次却大为不同。“国酒茅台”商标一旦注册成功,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定,国内其它酒企今后将不得使用 “国字号”,否则就是侵权行为。
汾酒集团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认为:“国酒”通常被人们理解为“代表或象征国家的酒”或“在一国内最好的酒”。然而,贵州茅台酒厂公司生产的个别白酒产品尽管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,但也不能认定就是“代表或象征国家的酒”或“中国最好的酒”。况且此次被异议的“国酒茅台”商标指定使用的酒类商品非常宽泛,包括白酒、葡萄酒、果酒等。
申请书提出,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规定:对“国+商标指定商品名称”作为商标申请,或者商标中含有“国+商标指定商品名称”的,以其“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”“缺乏显著特征”和“具有不良影响”为由,予以驳回。该商标如获准注册,会误导其它行业的企业竞相仿效,可能出现 “国烟”“国茶”“国糖”等国字头的众多商标申请注册,导致商标管理工作混乱,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。
汾酒集团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柳静安透露,近十余年来,贵州茅台酒厂公司曾多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“国酒茅台”或“国酒茅台及图”商标,此前均未通过初审,都被依法驳回。
据悉,目前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受理了汾酒集团的异议申请,将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定。